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等有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服务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云南能源监管办会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修订了《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云南黑启动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16日施行。
一、修订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发改价格〔2024〕196号”“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对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组织、费用传导、市场衔接、信息披露等要素逐一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实际,云南能源监管办会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修订了《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云南黑启动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持续加强辅助服务市场与电能量市场的统筹衔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全面承接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发改价格〔2024〕196号”“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文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市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交易组织、市场衔接、信息披露等内容。二是增加调频容量需求值计算方法,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系统运行实际需要,综合考虑云南电网异步电网负荷波动及新能源波动情况测算调频市场容量需求值,明确云南调频市场调频需求的计算方法。三是完善调频性能系数折算方式,明确云南调频市场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调频里程补偿费用根据调频里程、出清价格、性能系数乘积计算。四是完善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费用疏导机制,优化云南调频市场补偿费用分摊机制,明确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时,原则上不向用户侧疏导辅助服务费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原则上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摊。五是完善争议协调处理流程,明确争议经市场运营机构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调解,或云南能源监管办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六是完善参数调整的审批流程,明确参数调整需经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再报云南能源监管办和省级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二)《云南黑启动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全面承接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发改价格〔2024〕196号”“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文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市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交易组织、市场衔接、信息披露等内容。二是优化补偿费用计算机制,按照审定的《云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删除了月度自愿建设机组补偿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月度黑启动能力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三是完善争议协调处理流程,明确争议经市场运营机构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调解,或云南能源监管办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四是完善参数设置及参数调整的审批流程,统一了不同类型电源的黑启动市场报价范围,明确参数调整需经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再报云南能源监管办和省级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