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云南能源监管办扎实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云南能源监管办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开监管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公告决定以及工作进展等重要事项。
2020年召开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国家能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清单,并审议我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云南能源监管办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和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020年,累计开展4次门户网站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四季度,在国家能源局系统第一次全指标检查、打分中,我办门户网站以85分的成绩位列全系统第一。
(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2020年,我办门户网站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云南能源监管办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了公开,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405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我办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上看,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和实效上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公开内容存在“碎片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办将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能源工作、能源监管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断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结合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和实效上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公开内容存在“碎片化”等问题。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对公开业务规定和政策理解不深的问题。
下一步我办将在国家能源局和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能源工作、能源监管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断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