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至6日,云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迪庆、怒江、大理等地区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扛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先后深入迪庆托巴水电建设工程、怒江黄登水电站,大理巨龙山风电场、220千伏海东变电站、大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等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现场督查国庆假期电力安全供应、现场作业管控、应急值班值守等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监管要求。
督查组强调,各电力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扛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得有丝毫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主要负责同志要“时时放心不下”,以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对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检查、再落实,确保隐患清零见底,风险可控在控,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电力安全措施落细落小,坚决做好保安全、保稳定、保供应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电力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