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关于“曲靖市富源县电费不按照标准收取”的回复
2026-08-19 11:30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Aa

字体:
|
|

来信时间:2026年817

           来信人:**                  联系电话:1372******2

来信标题:曲靖市富源县电费不按照标准收取

来信内容:本人举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电费收费,商铺的电费,未按照国家,地方发改委公示的价格收取,根据本人调查,很多商铺的电费都超过了1元,本人也是被富源县锦昇百货公司收取1元1度,并且对方拿不出和电力公司缴费的凭证,也不告知为什么收那么贵。这是违法行为,95598那边不管,说我们属于转供电。正常电价商业用电0.5左右,希望贵部门严格查一下,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的电费收费情况

回复时间:2026年818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按规定办理。

回复时间:2026年8月19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的留言收悉。经研究,您反映情况的不属于我办监管职责。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570号)相关要求,建议您向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