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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电局在厂区内收取自用电过网费致企业停产”的回复
2026-07-01 15:43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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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6年624

           来信人:**                  联系电话:1596******1

来信标题:哪里可以查询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

来信内容:哪临沧宏秀电力有限公司盘河电站是2005年临沧市发改委196号文核准氧化硅生产线配套电源,2005年硅电生产线同步建设生产.生产正常运行,现在市电力公司在厂区内把自发自用的电量收取过网费,致生产成本上升停产,丰水期发电限发弃水,资源浪费。企业亏本停产(自用自发电占用电量的三分之一)现申请供电营业规则93条厂区用电自发自用电没有过网费执行.减少资源浪费让企业恢复生产使工人有碗饭吃,望回复。




回复时间:2026年6月25日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按规定办理。



回复时间:2026年71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的留言收悉。经研究,您反映问题的核心诉求与您2025年4月19日留言反映问题诉求一致,我办已于2025年5月14日对您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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