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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建⽴“季度补报与专项交易”常态化机制”的回复
2026-01-21 13:49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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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6年1月7日

来信人:杨**                    联系电话:1598******9

来信标题:建议建⽴“季度补报与专项交易”常态化机制

来信内容:⼀、建⽴“季度补报与专项交易”常态化机制。建议由省能源局统筹协调,昆明电力交易中⼼具体实施,建⽴“季度开放补登和专项竞价”的常态化⼯作机制。⼆、设⽴季度补登窗口:每季度固定时段(如季度⾸⽉)集中开放竞价登记补报通道,允许两类项⽬申报:⼀是历史并⽹但因故错失登记时限的存量项⽬;⼆是当季度内新并⽹、有意愿参与市场交易的增量项⽬。通过提供定期、可预期的市场接⼊渠道,显著增强分布式能源项⽬参与电力市场的灵活性与时效性。其直接效益是帮助项⽬⽅更快、更稳定地获取市场交易收益,从⽽有效缩短投资回收周期,提升项⽬经济性,进⼀步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回复时间:2026年1月7日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按规定办理。

回复时间:2026年1月21日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回复内容按照《云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细则》,您可以继续参加后续机制电价竞价,机制电价执行期限12年,不受竞价登记时间影响。相关政策我办工作人员已联系您进行沟通解释,您也表示认可。对您所提建议,我办将协同有关部门予以研究。感谢您对云南电力市场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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