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监能发〔2016〕39号
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13号)工作部署,我办组织云南省电力行业开展了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工作,现将《云南电力行业2016年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工作报告》上报。
特此报告。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云南电力行业2016年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水电站安全度汛历来是我省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鉴于今年的防汛形势,我办提早部署,3月23日印发《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汛前电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以运行水电站和在建电力工程为重点,要求各电力企业认真组织开展汛前电力安全检查自查,切实做好2016年电力迎峰度夏和防洪度汛准备工作,确保汛期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综〔2016〕15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13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员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并转发相关文件,对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4月14日至19日,我办党组书记、专员带队,组成督查组赴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白鹤滩水电站筹建工程施工现场开展防洪度汛专项督查。重点从防汛组织机构建立及责任制落实、防汛规章制度及措施落实、防汛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防汛应急体系建立,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培训以及与相关单位协调联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及相关措施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营房驻地防灾避险及防汛情况等方面开展督查,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和监管要求。
二、企业自查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落实,加强政企联动。我省各电力企业高度重视防洪度汛工作,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防洪度汛组织机构,及时编制并上报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预案,同时,各电力企业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防汛工作与政府防汛机构有效衔接。
?为了做好2016年防洪度汛管理,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2016年防洪度汛领导小组,设置了防洪度汛组织机构,召开了观音岩水电站2016年防洪度汛工作会议,就观音岩水电站2016年防洪度汛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了工作原则和各部门责任。编制《观音岩水电站2016年度防洪度汛方案》、《观音岩水电站2016年防洪度汛应急预案》,近期将报长江水利委员会防汛抗旱办公室、云南省能源局以及丽江市、攀枝花市、华坪县安监局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编制完成2016年功果桥、小湾、漫湾、糯扎渡、景洪、龙开口、徐村以及瑞丽江一级共共八个电厂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上报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对在建水电工程项目防汛方案,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后将报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展防汛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各电力企业按照我办要求,制定计划,明确职责,限定时限,保证投入,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督促、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把防洪度汛检查内容落到实处,边查边整改。
? 按照我办要求,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对防洪度汛、防地质灾害重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组织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了汛前隐患自查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别带队对所属6个电厂进行汛前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订了整改计划、明确了责任人、监督人、整改完成时间,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 国家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省内所属24个水电站、6个风电场及3个并网光伏电站开展防汛自查工作。自查发现共问题354项,截止4月12日已完成整改186项,其余整改项目计划在4月底前完成。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4月15日前完成了防汛复查工作,目前正在抓紧落实整改完成情况。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在建水电站工程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水电站生产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建立和完善保障生产建设、保证防洪度汛安全的内控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的防洪度汛特点和任务,督促各参建单位,完善机制,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评估地质变化可能带来的危害,加大投入治理高边坡、滑坡体,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建设单位督促其他参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汛前达到预期度汛标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度汛。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防洪度汛工作,针对生产和基建规模不断扩大,管理项目不断增多的现状,深刻认识防汛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结合各自电力生产和工程建设实际,按照我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对自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措施、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督办人,及时组织整改,并加强整改过程检查、督办力度,力争在汛前全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加强监视,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可控在控状态。各水电厂加强水工设备、建构筑物、水情测报系统等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值班,连续监视监测,定期分析评估,及时归类整理。及时开展水电站大坝坝体、近坝边坡库岸、滑坡体等的监测监视,定期对挡水、过流建构筑物、生产生活营地、取料场、渣场以及各类截洪、排洪沟渠等开展巡视巡查;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足防范,及时督促解决,落实整改措施,保证运行管理监测监视数据的连续性;加强水情测报系统的运行管理,注重数据整理分析,掌握大坝坝体、水工建构筑物运行状况。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加强大坝日常监测,每年请设备厂家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进行全面维护,监测结果及时计算分析,并编制监测月报及年度监测报告。汛前对水工建筑物、泄洪设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大坝照明系统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及时对系统缺陷和隐患进行消除,确保安全度汛和汛期安全生产。
(五)严格要求,全面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各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工作,深入推进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强化“零违章保零事故”理念,实行“违章隐患即事故”的管理模式,有效管控施工安全风险。
?三峡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建设部通过微信平台开展隐患排查和反违章工作,隐患排查与治理信息化,实现了隐患的上报、整改、闭合等全过程的监控。便于现场管理人员或安全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并将隐患及时传递至责任单位、责任人;促进全员安全管理。
三、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峡白鹤滩工程建设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不到位。各施工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也未进行督促;三峡白鹤滩工程建设部、葛洲坝施工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学时不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要求;
?水电十四局部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过期;
? 水电七局左岸地下厂房岩锚梁钢筋安装施工现场,存在劳务派遣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的问题。
(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仍需细化和加强。
?水电七局起重机械《运操记录》未填写日常维护记录且未明确具体检查维护项目;
水电七局、中国水电十四局、葛洲坝施工局等存在洞室开挖作业的施工单位对洞室内作业面的灰尘浓度、氧气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职业健康危害检测工作未形成相关制度,检测内容不全面。
(三)防汛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有待进一步加强。
? 各施工单位均编写了2016防汛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审批,但还未对预案进行宣贯培训,未开展防洪演练。
(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急预案管理不规范。
? 水电八局2015年10月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综合应急预案》中编制依据引用已废止的《安全生产法》(2002版),预案中云南省应急救援中心电话号码错误;
? 长江院监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2012年6月编制印发,预案内容过于简单,未明确修订时限;
? 葛洲坝《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未明确向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时限的要求;《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引用已废止《安全生产法》(2002版),预案未明确培训演练时限、频次。
(五)施工管理存在分包单位未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就入场施工的问题。
?水电八局的专业分包单位四川荟骏基础工程公司入场日期是2014年10月,但监理审批日期是2015年5月22日,授权委托书未填写签订日期、授权期限;
?水电十四局与分包单位陕西信德工程建设公司签订的《白鹤滩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尾水部分)左岸第一、三层灌排廊道开挖支护工程施工协议》,协议签订时间是2014年11月22日,而陕西信德工程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是从2014年11月25日开始;施工人员入场时间是2014年12月15日,而《白鹤滩水电站建筑市场准入审批表》监理审核时间是2014年12月17日。
(六)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水电七局1#出线竖井旁门式起重机所配备的灭火器用铁丝悬挂于护栏上,不符合定置摆放规范要求;无灭火器检查记录(或现场检查卡);
? 水电四局高程834米平台下放34号变压器区域存在高压开关柜门敞开、临时配电箱检查记录只记录到2015年5月;
? 长江三峡水电公司“三种人”管理不严格,存在工作票签发人不在资格认定文件中的情况;
? 水电四局配电室后方边坡排水沟未进行清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和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管控各项防洪度汛安全隐患,确保我省电力系统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