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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500千伏富宁换流站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现场督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2016-03-29 10:40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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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639日至11日,我办督查组对你公司±500千伏富宁换流站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开展了现场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结合现场反馈意见一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415日前报送我办。

一、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要求,积极主动申请质量监督注册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

二、督查发现质量监督检查相关的会议纪要、消缺记录表等资料不完整,整改完成情况未形成完整文件。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质量监督检查相关资料,确保工程质量资料的可追溯性,并按照质量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三、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系统的梳理,及时对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更新替换,并做好对新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贯彻学习及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督查发现部分分包合同未写签订日期、专业分包合同未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明确规定,存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划分不清的情况。

五、针对施工单位存在新进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足、新进厂人员三级教育卡片填写缺漏、《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中未对新进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进行规定等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要求,对《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效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新进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监理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结合实际,逐级明确、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自下而上的安全生产目标逐级保证体系。

七、督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只有检查内容,无整改、验收内容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部分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未闭环的问题; 监理单位存在安全检查评价表检查项目未完整填写的问题。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规范记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八、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工作,确保预案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九、施工现场发现以下问题:

1)库房堆放施工材料杂乱,易燃物品未分区隔离;

2)站内未完工的电缆沟无围栏等防护措施,存在造成人身伤害的风险;

3)施工现场接地体、部分废弃钢筋裸露出地坪十几公分,存在安全隐患;

4)阀厅施工现场灭火器缺少12月检查记录,灭火器少一只;

5)督查当日阀厅施工现场班前会交底记录未细分当日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分析和管控,做好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增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装置性违章、行为性违章、管理性违章等隐患,强化作业风险全过程管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十、要深刻吸取“11·5永仁至富宁±500千伏直流输变电工程标段发生的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建设单位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力度,认真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一、换流站目前部分设备已投运,土建、安装、调试、运行工作交叉,因此要进一步辨识、分析存在的各类交叉作业安全风险,完善相应控制措施,做好施工作业与投运设备的物理隔离,防患于未然,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故。

十二、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预案五落实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举一反三,积极开展整改,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确保富宁换流站的工程质量建设水平和施工安全。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6325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6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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