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监能安全〔2016〕1号
各电力企业:
2015年12月29日,乌东德水电站在建工程发生金属结构加工厂厂房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2016年1月4日,该工程再次发生物体打击人身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针对乌东德水电站在建工程一周内连续发生2起事故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高度重视,于1月5日第一时间约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建设部、葛洲坝机电建设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乌东德工程施工局、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西北有限公司乌东德水电站监理中心安全生产负责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乌东德水电站金坪子金属结构加工厂厂房“12·29”坍塌事故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9日14时07分左右,葛洲坝集团机电公司分包商云南新兴航钢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金坪子金属结构加工厂厂房扩建过程中,遭遇强风导致厂房钢结构局部倾塌,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经坝区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人受伤。
葛洲坝机电建设有限公司是金坪子金属结构加工厂基建建设单位,云南新兴航钢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其专业分包单位,承担金属结构加工厂厂房的设计、制作与安装任务。此次坍塌的厂房为扩建项目,超出了金坪子金属结构加工厂原厂房规划设计范围,属葛洲坝机电公司自主扩建行为。事故发生时坍塌厂房区域正在进行肘管制作。根据水文气象中心提供的大风测报信息,事发时段,坝区有持续强对流天气,最大风速17.0米每秒,风力7级。
(二)乌东德水电站“1·4”物体打击人身伤亡事故基本情况
2016年1月4日8时25分,葛洲坝施工局3名施工管理人员自右坝7#洞口沿上坝爬梯上行过程中,其中一名施工管理人员宋某某被上方掉落的锚索废弃钢绞线(长度1米左右)砸中头部并穿透安全帽插入其头部。随即同行人员将伤者背回至右坝7#洞口,并拨打坝区医院急救电话,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由禄劝县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上述两起人身伤亡事故进行调查。
二、事故暴露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初步分析,两起事故暴露出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金属结构加工厂房未批先建且无审批设计图纸,进场施工人员管理不到位(死者中有一位事故发生时尚未满18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监理工作不到位,恶劣气象预警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通。
(二)整改要求
(1)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级明确、层层落实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参建各方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3)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参建各方要针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举一反三,对乌东德、白鹤滩两电站建设工程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不留死角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4)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参建各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再次发生。我办将对自查整改完成情况开展现场督查。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工程一周内接连发生两起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令人痛心,发人深省。各电力企业要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