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监能安全〔2014〕257号
各电力企业:
“十一”国庆长假将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电力安全生产环境,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国庆长假期间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结合我省当前强降雨等极端气候较多、地质灾害、山火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特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全员、全方位查找存在的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各项有效安全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针对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公共区域、民生用电设施、昭通鲁甸地震灾区和热点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重要场所的保电安全检查,强化落实保电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国庆长假期间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电力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的领导,按照《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转发〈电力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监能安全〔2014〕229号)要求,突出事故隐患管控,有组织、有重点地制定本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并认真落实,严防事故隐患扩大为事故。
要着重加强以预防燃煤机组环保改造人身事故、预防建设工程施工坍塌事故为重点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工作,加强以水电站大坝管理、燃煤电厂贮灰场管理、燃煤电厂防范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为重点的发电安全专项工作,加强以重要输电通道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力设施保护为重点的电网安全专项工作,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专项工作,强化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整治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问题,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并按照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预案“五落实”的原则扎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加强值守,做好电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要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积极稳妥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加强对电力调度机构、重要变电站和重要发电厂的安全保卫工作,完善机场、铁路、车站、码头、商场、旅游景区等重要场所应对突发停电事件的抢修复电应急预案;要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和《云南省电监办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云电监安全〔2013〕54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在按照应急预案和规定处置的同时,及时、如实向我办报送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国庆长假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办。
联系人:铁 辕
电 话:0871-63166053
传 真:0871-63182403 邮 箱:344409468@qq.com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