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及弃水弃风弃光管理专项稽查的通知
云监能市场〔2014〕193号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规范水力发电企业弃水电量监管统计,维护发供电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等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办将于9月中、下旬对你公司2014年1至8月,可再生能源消纳及弃水弃风弃光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电网“三公”调度的有关情况
1、近年来电源、电网结构基本情况及主要变动情况;
2、2014年1至8月各直调发电企业机组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数情况(详见附件1);
3、2014年度《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4、2014年1至8月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情况;
5、调度信息公开及调度运行管理情况。
(二)因通道或市场消纳原因导致的弃水弃风弃光情况及送出工程建设情况
1、2014年1至8月,因通道或市场消纳原因造成弃水弃风情况(详见附件2);
2、电网企业为促进市场消纳采用的主要措施;
3、调度机构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上网优化运行方式情况;
4、电网企业为解决水电通道受阻问题,新建的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电网投资及投资成效等情况;
5、2014年送出受阻地区新增电源装机,新建110千伏、220千伏电网项目及投资情况。
(三)火电企业的运行情况
2014年1至8月调度机构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上网,优化火电运行方式的情况,直调火电企业发电能力(详见附件3)。
(四)弃水弃风弃光信息统计及报送情况
弃水弃风弃光统计及信息报送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弃水弃风弃光电量统计覆盖范围、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
2014年7月至8月为企业自查时间,请云南电网公司和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于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我办。
(二)现场检查
9月10日至30日为现场检查时间,我办将按照检查内容适时对云南电网公司、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部分发电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将酌情下发整改通知或进行行政处罚。
(三)企业整改
10月底前为企业整改时间,收到整改通知的企业应于10月31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我办。
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周光灿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副专员
成 员:史志伟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稽查处处长
杨 艳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稽查处副处长
陶海果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秀云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秀云
电 话:0871-63067871
传 真:0871-63011560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4年7月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