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监能市场〔2014〕182号
泸水县江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泸水县片马河三级水电站1#、2#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申请书》(江龙〔2014〕03号)收悉。经查,你司片马河三级水电站1号、2号机组均于2013年2月1日14时首次并网调试,2013年2月4日14时结束72小时试运行,目前已具备转入商业运营条件。由于片马河三级水电站1号、2号机组未能及时取得商业运营意见书的责任不在你公司,按照《云南省电监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电监市场〔2011〕214号)规定,同意你司片马河三级水电站1号和2号机组转入商业运营,时间均自2013年2月4日14时起。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4年7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