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监能市场〔2014〕64号
龙源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雪邦山风电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请示》(龙源大理〔2014〕3号)收悉。按照《云南省电监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电监市场〔2011〕214号)第十九条“因发电企业自身原因在90天内未取得商转意见的,调试运行期自机组首次并网的时点起,至取得商转意见书之日的24点止”规定,你司未在90日内办理商业运营手续。目前你司提交的机组进入商业运营材料已齐全,经审核,同意你司雪邦山风电场1至33号机组转入商业运营,商业运营时间自2014年3月6日起。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