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电监安全〔2013〕158号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2013年7月5日,我办对你公司所属昆明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彻底整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网控室墙下通风口百叶窗叶片间距过大,未能有效防范小动物进入。应加强设备的“三防”管理,防止小动物进入带电设备引发安全事故。
(二)升压站内控制电缆沟盖板之间缝隙过大,应立即处理;同时要对全厂沟、坑、孔、洞等封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电厂部分仪表、安全器具存在检定超期的问题,如接地线、昆车Ⅱ回计量电能表副表、油库压力表等。应加强测量表计和安全器具的管理,按检定周期要求及时送检,确保表计计量准确、安全器具完好可靠。
(四)2号主变和高厂变区域的防火警示牌脱落至地面已达数月。应加强警示标识的管理,使标识切实发挥安全警示作用,有效防范不安全事件发生。
(五)电厂危险源辨识工作所依据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已被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代替。应按照现行有效标准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落实电厂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按要求登记备案并进行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开展条文识别,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
(六)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存在闭环管控不严的情况。应加大对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七)化学澄清池排水阀相关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未制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的安全措施。应加强对工作现场危险点分析的针对性,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范不安全行为。
(八)2号机组5号磨煤机热一次风门泄漏,造成2号炉现场灰尘较大。应做好现场粉尘危害提示,配备防尘用具,保证现场人员健康;结合生产实际安排磨煤机停运检修,及时消除漏风缺陷。
(九)不安全事件的管理制度中,未按照《云南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重新对不安全事件进行划分。应依照《云南省电监办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云电监安全〔2013〕54号)要求,及时修订公司不安全事件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十)应急预案存在电话号码未更新、应急联系方式不全的问题。
(十一)应急演练存在演练过程未记录或记录不清的问题。应加强应急演练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演练记录,有针对性的进行总结评估,有效提升公司应急响应能力。
(十二)贮灰场部分照明设施已损坏,应及时修复。
(十三)贮灰场坝下存在油桶露天混乱摆放的情况。应规范油桶定置摆放管理,提高现场文明生产水平。
(十四)贮灰场存在引水池内有大量漂浮物、灰坝排水沟和进场公路排水沟杂物较多的问题。应加强贮灰场排水沟渠、水池的巡视检查和清污工作,确保排水畅通。
(十五)贮灰场配电室门为铁丝网结构,未能对室内设备设施实现有效安全隔离;室内配电箱防潮效果差。应加强室内配电设施与室外区域的安全隔离工作,加强配电装置维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十六)灰坝观测报告中缺少2012年8月至12月的坝体沉降观测数据。应加强灰坝数据采集工作的连续性,对于因观测设备损坏而一时不能采集数据的情况,要加强人工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七)贮灰场月度工作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中缺少对灰坝水平位移、坝体沉降值等重要数据的分析,无法反映灰坝运行现状。应加强对灰坝数据的分析,找出数据的变化趋势,对照设计标准要求判断数据变化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保贮灰场运行人员准确掌握灰坝性状。同时要加强贮灰场运行人员的技能培训。
二、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电力迎峰度夏、防洪度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要以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对本单位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再彻底地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及时整改到位。
(三)要加强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支援协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有针对性的抓好迎峰度夏、防洪度汛、运行检修等重点工作;完善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事故的应对机制,遇有突发事件要准确判断、有效处置。
(四)迎峰度夏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负责人要定期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分析电力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协调解决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遇有险情或突发事件,在按照应急预案或事故处理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办。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