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近日,云南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各供电企业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供电企业从责任履行、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等方面系统总结本单位“三指定”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建立健全“三指定”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常态治理,切实巩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改革成果,切实维护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秩序,不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依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情况和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现场抽查核实,对弄虚作假和存在“三指定”行为的供电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