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电监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署,做好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检查组由云南省电监办领导带队,分别对李仙江流域的戈兰滩、居甫渡、龙马、土卡河、崖羊山水电站大坝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询问员工、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水电站大坝安全职责落实情况、流域水电站年度水库调洪调度方案、大坝安全监测及近坝库岸和下游近坝边坡冲蚀情况、大坝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受检企业均高度重视大坝安全管理工作,自查工作认真细致,大坝汛前安全自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规范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洪度汛能力,云南省电监办根据检查情况对受检单位提出了监管要求:一是加强督促,保证投入,全面完成整改措施。要抓住汛前有利时机,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尽快完成自查整改项目;二是立足预防,规范管理,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要从生产管理的角度,对生产现场使用的规章制度全面开展一次梳理和审查,着重针对流域水电站间防洪度汛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集中统一、互通信息的工作制度;三是坚持观测,注重分析,积累建构筑物运行数据。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定期开展对积累数据的分析、研究工作,科学准确地判断建构筑物的性态,及时指导现场生产运行;四是完善渠道,加强沟通,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流域各电站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应急响应状况,配置和完善必要的通讯设施或联络手段,汛期要在电站内适当增加配置现场值班人员生活所必须的食物和日常用品、安全防护器具等。要加强与电站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沟通,保持与电站上下游村寨的联系,遇到险情时能够及时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