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监办结合云南近期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就做好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向全省电力企业发出通知,进一步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通知提出了四项监管要求:一是要狠抓落实,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要认真组织传达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实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集中精力,夯实电力生产基础。要按照国家电监会、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三深入”和“三推动”为活动重点,加强对电力生产全员宣教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基层单位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班组长、安全监察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加强对基层作业环节防范风险意识培训,着力提高及时发现异常和化解安全风险能力;三是要立足预防,可控在控事故隐患。要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发现和处置制度,明确界定便于基层一线从业人员识别的事故隐患分类,激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保证隐患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证人身安全,保证电网稳定,保证设备完好,保证民生持续供电;四是要加强沟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辨识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督促落实责任,配置应急资源,做到有备无患,增强抵御电力安全风险的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认真总结今年年初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经验,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补充完善应急资源,继续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沟通和联系,按照预报、预警要求,超前防范,全力做好各种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电力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下一步,云南省电监办将结合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检查工作深入电力生产一线,检查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基层管理,不断夯实电力生产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