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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力市场 确保安全稳定 努力开创云南电力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1-03-01 21:37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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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力市场  确保安全稳定

努力开创云南电力监管工作新局面

——在云南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现武

(2011年2月2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1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1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

一、国家电监会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

2011年1月20-21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李克强副总理关于电力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全面总结了2010年电力监管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王旭东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旭东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电监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全面落实监管职责,着力保障电力安全、推进市场建设、深化市场监管、强化行政执法、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电力监管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为电力安全保供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二是积极推进电力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提高;三是市场监管更加深入,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四是行政执法力度加大,两个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新进展;五是服从国家工作大局,节能减排监管扎实推进;六是夯实基础工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旭东主席在深入分析目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后提出,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 “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国电力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电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保障市场主体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坚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加强监管能力和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三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四是完善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加强节能减排监管,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六是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七是加强组织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为电力监管工作提供保证。

旭东主席要求,今年的电力监管工作一是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贡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电力结构调整,推进电力节能减排,防止重复建设,以监管促转变。二是要更加注重安全监管,确保电力安全稳定可靠运行。随着电力工业规模日益庞大,技术日益复杂以及自然灾害、极端天气、外力破坏等因素日益增多,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监管时刻不能放松。三是要更加注重市场建设,坚定不移推进电力改革。“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电力供需形势的进一步缓和为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为,大力推进电力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电力工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四是要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今年随着电力供需形势进一步缓和,发电侧的竞争态势将更为明显,协调厂网矛盾,协调电源之间矛盾,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五是要更加注重监管能力建设,为电力监管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保证。电力监管面临的新形势给电力监管工作提出了新任务,也给监管队伍提出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的电力监管队伍。

2月18日,国家电监会召开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了今年电力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提出,2011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深化专项整治,推进科技进步、推进安全达标、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实现“十二五”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会议提出,2011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的发生,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提出,2011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一是要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为重点,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为抓手,强化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三是要以隐患排查为主要手段,不断深化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四是要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五是要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为基点,大力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六是要以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为目的,积极推动电力安全科技进步。七是要以安全教育培训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八是要以健全法制机制体制为基础,继续完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国家电监会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客观总结了成绩、经验和不足,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了今年各项重点工作。我们要结合云南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学习,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工作目标,制定具体计划,积极贯彻实施,把两个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当前形势及今年重点工作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会议认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并未结束,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复苏进程艰难曲折,甚至有反复的可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有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宏观经济平稳运行面临复杂形势,输入性通货膨胀加剧,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严重,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压力加大,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要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省“两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去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全国电力工业运行平稳,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发用电增长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上半年,由于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效果显现,经济企稳回升,加之2009年基数较低等因素,全社会用电量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特别是前五个月的月度同比增速连续超过20%以上。进入下半年之后,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力度不断加大,用电量增速开始回落并逐渐趋稳,特别是高载能行业用电增速及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显著下降。进入11月份,受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压力及电煤供应等因素影响,个别地区出现拉闸限电现象。根据统计快报,201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达到422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5%。

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福建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实施,成为年内继安徽之后又一个试点省份。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运行,成为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行的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批准实施了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华东跨省集中竞价交易、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南方跨省(区)水电临时交易、华中跨省(区)电能交易等都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各区域发电权交易、各种灵活交易也都取得了新进展,东北、华中、华东跨省发电权交易规则已经出台实施。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机组并网考核、辅助服务管理“两个细则”进入试运行,电力辅助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国家电监会起草的《关于开展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十二五”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已经上报。电力监管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颁布施行,《电能交易管理办法》、《电力调度监管办法》、《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和披露监管办法》、《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电价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规章即将出台,其中《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电能交易管理办法》、《电力争议调解办法》已上网征求意见。《供电服务规范》、《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输电网运营评价标准》等电力监管标准的制定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电力工业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经过 “十一五”时期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电力工业取得巨大成就:新增装机超过4.3亿千瓦,全国总装机容量达到9.62亿千瓦,发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连续十六年位居世界第二位,供需紧张矛盾基本解决;电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总长度达到44.3万公里,变电容量19.7亿千伏安,基本实现了新疆、海南在内的全国联网;超高压输电网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电网输供电能力明显增强,供电可靠性提高;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水电累计投产9000万千瓦,水电装机达到2.13亿千瓦,核电在运机组达到108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8台、3097万千瓦,风电连续5年翻番增长,风电并网装机容量累计达到3107万千瓦;大容量、高参数、环保型发电机组比例快速增长,在役火电机组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由2005年的不到一半提升到目前的70﹪以上;电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7200万千瓦,供电标准煤耗从370克/千瓦时下降到335克/千瓦时,全国电网输电线路损失率下降到6.49%。“十一五”时期电力工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今年和 “十二五”电力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势头更加稳定及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见效,初步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在4.6万亿千瓦时左右,同比增长10%,除个别地区、个别时段存在缺口外,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随着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实施,农村电网质量将明显改善,农村供电可靠性将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没有完全理顺,煤电矛盾以及电力工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电煤供应、运输、煤价、来水、天气等多种因素相互影响,加之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及大电网运行的安全风险等,电力发展体制性矛盾与结构性矛盾交织、资源约束与环境约束并存、自然灾害风险与企业经营风险叠加,今年电力供需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可能继续下降。尤其是当前电煤价格仍在高位运行,电煤供应依然紧张,部分地区发电用煤库存告急,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增加,亏损面扩大,直接影响电力正常可靠供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同志们,时代潮流正挟风带雨滚滚向前,千帆竞发,大浪淘沙。我们云南虽然偏居边疆一隅,发展水平也相对偏低,但是,市场风云激荡,环球同此凉热,我们的发展仍然不能脱离全球全国的大势。我们必须顺应时势,见事于先,未雨绸缪,立足长远。从电力工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尽管有我们在水火比例、区位条件、市场禀赋、电网结构、管理模式等多方面存在的特殊情况,但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大同小异。我们不仅要低头拉车,埋头苦干,更要抬头看路,辨风知雨,努力跟上甚至超越全国电力发展和改革的时代步伐。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强力推动下,“桥头堡”建设等重大发展规划正在抓紧实施,结构调整步伐逐步加快,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电力需求都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从电力工业发展及供需平衡预测情况看,今年我省电力装机将继续快速增长,水火比将进一步拉大。从总体上看无论电力还是电量,如不考虑外送因素全年绝对大量富余,考虑外送市场后仍然平衡有余。我们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电力需求增长存在不确定因素,电网丰枯差进一步拉大,多个地区送出受阻,发电企业上网竞争加剧,节能减排制约进一步强化,火电企业经营压力未得到有效缓解等等。另一方面,随着云南电力系统大容量机组不断增多,超高压、交直流输电快速发展和电网快速延伸,过去行之有效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规程规范等大多滞后,电网驾驭难度和运行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对全系统提出了巨大挑战;电力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纠纷日益复杂化、矛盾冲突日益显性化,体制及环境制约日益刚性化;电力市场建设、电力资源配置、电力法制建设、电力管理监督、电力企业改革等多方面要素均难以适应电力系统的快速发展。种种问题和困难的交错与叠加,给电力生产、经营、改革、管理和监督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针对今年电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我们要在工作中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贡献。二是要更加注重安全监管,确保电力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三是要更加注重市场建设,坚定不移推进电力改革。四是要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五是要更加注重监管能力建设,为电力监管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2011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服从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市场监管、供电监管和自身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电力监管职责,促进全省电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维护电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保障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一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认真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探索电力安全执法新思路、新途径,督促电力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突出对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骨干电网安全监管,突出对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厂安全监管,突出对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监管,突出对涉网继电保护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冲击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生产事故。前移监管工作重心,重点关注基层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和电力市场交易中潜在的安全风险。继续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可靠性中心做好电力可靠性监管。

二要着力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密切关注电网运行新动态,积极研究探索对楚穗直流输电和其他跨境跨区跨省输变电工程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着重防范由于电网结构变化、电网管理体制改变和局部电网事故等原因诱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继续深入开展电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安全保电工作。积极探索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和供电能力评估实施途径,推动供电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和脆弱性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规范,完善电力二次系统防护标准体系。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对变电站全站失压、发电厂全厂对外停电以及电网振荡事故的有效防范。

三要加强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监管。落实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督促参建单位加强电力工程项目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现场施工规范化管理,强化参建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班组长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发挥在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严密控制安全风险,全力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安全监管,切实落实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加强大型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加强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加强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的防范,预防在建水电站溃坝、大型电力设备损坏、特种设备及重要安全设施损毁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要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管。督促水电站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强化技术监督,强化基层单位班组长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断夯实电力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督促加强水电站机电设备、水工建构筑物管理,开展并网运行水电站安全检查,促进机网协调,厂网协调。进一步加强主要流域水电站安全监管,优化运行方式,促进流域水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继续组织开展水电站大坝和在建电力工程项目汛前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汛责任,确保安全度汛;继续配合电监会大坝中心做好第四轮水电站大坝定检,督促已投运水电站按照规定开展大坝注册工作。

五要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各州市尽快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综合演练等工作,努力提高全省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监管,督促重要电力用户加强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建设,着力提高电力应急能力。协调发、供、用各方合力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认真落实电力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上周五,我办已就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安排,发出通知。下一步,国家电监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电力安全持续稳定的意见》即将正式下发,《意见》部署了八个方面共26项重点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希望大家进一步认真学习并切实贯彻落实,确保今年电力安全

生产工作继续取得好成绩!

(二)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要加强电力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积极关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对电力上下游产业调整态势和电力工业自身结构调整的研究。加强对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关注全省电力供需、电煤供应、来水蓄水等重要指标变化,进一步做深做细电力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及时编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继续完善电力企业财务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和电力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二要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以全面实现许可动态持续监管为目标,不断破解许可管理转型过程中的难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云南电力行业实际的许可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电力企业及从业人员持证依法经营,基本实现许可证普及持有。努力探索许可证管理在加强准入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自律、保障电力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做好地方发电企业许可证颁发扫尾工作,解决好遗留问题,实现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普及。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大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取证工作推进力度,提高电工持证比例。加强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挥许可证规范市场秩序的功效,完善已发证企业退出市场办法。

三要加强厂网界面监管。继续完善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加强厂网交流,积极化解矛盾冲突,努力构建和谐厂网关系。深入推进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备案、厂网联席会议、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情况报告、监管约谈四项制度,加强机组并网运行管理。加强电能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加强购售电合同和市场规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着力维护市场秩序。

四要加强电网运行监管。不断深化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加强新建机组并网运行管理。督促电网企业按时报送新建机组并网申请审批情况,加强对新建机组并网接入系统建设、新建机组商转差额资金分配等事项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对电力市场运行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督促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严格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着力解决厂网之间、用户和电力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着力加强对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有效监管,以落实统调电网年度运行方式报告制度为切入点向前向后拓展,逐步实现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的转变。

五要加强供电市场监管。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供电监管办法》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年度供电监管检查,严肃查处供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供电常态监管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对农村电网建设、“三农”用电、农村电力普遍服务情况的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电。继续开展无电户通电工程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等指标的监管力度,推动供电企业进一步提高农村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县级电力公司的检查、培训和督促指导,切实提高县级供电企业供电电能质量、供电可靠率和供电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密切关注昆明市新建居民小区用电配套费收取、管理及后续服务等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密切关注智能电网、物联网、汽车充电站规划建设等领域,结合我省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监管途径。

六要加强电力价格财务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输配电成本核算行为,加强成本信息披露监管。按电监会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突出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地区用电和化肥生产企业用电电价的监管。加强厂网电费结算监管,规范电力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继续做好电力工程造价监管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电监会年度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和厂网电费结算情况跨省跨区交叉检查。进一步做好电力监管统计工作。关注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制订及实施进程,积极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加强服务和监管。

七要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加强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建立和完善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报告及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加强电网企业相关信息报送和披露监管工作。加强统调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运项目接入情况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逐步规范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工程相关问题。针对我省实际开展可再生能源交易政策研究,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八要进一步督促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继续督促落实小火电机组关停计划。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做好节能调度信息披露和补偿管理监管等工作。建立火电企业节能减排信息报送及发布制度。继续加强差别电价、脱硫电价、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递进式电价和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执行监管,督促落实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停、限电措施。积极推动需求侧管理,努力减少损耗,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继续加强对发电业务许可证备注事项的跟踪监管,督促电力企业切实落实脱硫减排措施。

(三)着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

一要继续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按电监会部署积极推动全省试点工作,努力实现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合作共赢。按电监会要求配合云南省开展电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云南实际的新型电价体系,积极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

二要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配合国家电监会和南方电监局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继续探索建立多级、多边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有效途径,努力为省级及以下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平台建设创造条件,积累经验。继续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进程。

三要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十二五”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参与和配合国家电监会组织开展的电力市场建设、输配电价改革、农电体制改革和调度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实施,按国家统一部署和监管职能落实工作措施,推进改革进程。

四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电力违法违规案件,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电力稽查工作,维护电力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建立稽查工作与现场检查、专项检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事项登记、受理、查处相关工作文书和程序,完善案件跟踪督办和回访工作机制,提高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认真做好电力争议调解和裁决工作,及时化解电力纠纷。

五要努力做好电力监管法制建设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和参与“两法三条例”等电力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意见征集、修订、起草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学法工作,处理好电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稽查、争议调处、信访接待、政府信息披露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都知道,电力联通百业千行,连接千家万户,是人类有史以来发明创造的最庞大最复杂的系统。这个系统中,所有发、输、供、用单元之间都有着强烈的相互依存性,离开市场的规范运行和系统的安全稳定,任何人都无法独善其身。我们只有各尽其力,各担其责,齐心协力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电力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才能发展自己,建设国家,不辱使命,共创辉煌!

同志们,新的一年已经开始,新的征途呼唤荣光!让我们团结一心,放眼未来,共同迎接挑战,共享发展成果,确保安全,开拓奋进,为云南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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