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监管为民
努力促进云南电力市场科学发展
李现武
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2010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通报2009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有关情况,传达学习2010年全国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0年云南电力监管重点工作。
刚才,光灿副专员传达李克强副总理讲话和国家电监会2010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下面,我向大家简要报告一下2009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年云南电力监管重点工作。
一、2009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主要情况
2009年,昆明电监办在国家电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强化“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云南电力工业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以确保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重点,切实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努力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云南电力攻坚克难保增长,为云南经济稳步回升和各项事业长足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从五个方面分别介绍一下。
(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千方百计保持云南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08年三、四季度,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开始波及云南,对云南工业发展形成强大冲击,省内用电市场出现急剧下滑态势。2008年10月份以后,省内高载能企业纷纷限产、停产,供电量大幅下滑,最大下滑幅度达36.5%,有色、钢铁、黄磷、化肥等省内主要用电行业用电降幅高达52%,给全省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发展带来剧烈冲击。进入2009年,冲击进一步加剧。在政府强有力的救市措施之下,第三季度出现复苏迹象,四季度恢复正常增长。一年来,面对严峻的形势,昆明电监办在国家电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监管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沟通协调,提供决策咨询,切实组织协调和团结全省电力系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积极增供扩销,力促稳定增长,全省电力系统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有了较大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积极组织应对危机冲击。开年以来,办党组一直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跟踪分析电力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市场供需变化,多次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究讨论,于年初形成了“多发水电、降低成本、优化结构、共度时艰”的应对危机工作方针,制订了六项具体应对措施:一是积极建议和促成省政府尽快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丰枯、峰谷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浮动幅度和执行力度;二是努力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和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三是争取将我省水电机组列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主体,加大云南水电的外销力度;四是积极支持建立南方区域汛期富余电量竞争交易市场平台,努力疏导消纳汛期富余电量;五是在“窝电”现象突出的云南德宏地区开展电力竞争交易试点,探索市场建设新路;六是进一步加大供电监管力度,督促电网企业加快电网建设,加强客户停电管理,努力增供扩销。
着眼于全省经济发展,促成丰枯、峰谷电价政策及时调整。经多次报告、建议和沟通协调,年内云南省着手调整了云南电网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是将丰水期电价下浮幅度调整到15%,枯水期电价上浮幅度调整到20%,进一步加大了电价丰枯差,引导电力用户多用汛期电,尽量减少弃水,平衡电力供需。二是延长了丰水期电价的执行时间,进一步降低了省内企业用电成本,支援了其他门类工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省内用电需求。
主动协调配合,积极推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三部委的要求和国家电监会、省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协调配合各方努力推进云铝等重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相关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深入企业调研,就直接交易相关文件精神、合同范本、方案制订等开展了大量宣传、调研和贯彻落实工作,就交易电价形成、输配电价核定以及电费负担转移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算。积极参与交易磋商谈判和协调组织等具体工作,对符合试点准入条件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名单进行了清理和初审,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部门一起组织起草了《云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并报请省政府转发全省执行。
积极探索新型电力交易形式和途径,组织开展德宏地区汛期富余电量交易试点。受通道限制、市场需求、系统安全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局部地区尤其是滇西方向水电汛期上网“窝电”问题日益突出,汛期弃水压力很大。为积极探索新型电力交易形式和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增加市场消纳能力,尽量减少弃水损失,我办经过长期研究和酝酿准备,年内在汛期“窝电”问题比较严重的德宏地区组织开展水电汛期竞价上网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大量一手资料和宝贵的经验。
密切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进一步做好电力预测预警工作。每周对全省日发电量、水火电厂发电情况、西电东送、对越送电、火电厂电煤库存、水电厂来水及负荷变化趋势等电力运行信息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全年发布51期《云南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信息》,为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提供了准确、及时、可靠的决策信息支持。为深入掌握企业实际运行状况,4月中下旬对统调9家火电企业电煤供应、财务运行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积极参与国家电监会组织的省区经济和电力运行分析会,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本省国民经济与电力工业运行信息。按国家电监会要求,按时报送厂网电费结算情况报告和电力企业财务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一年来,云南电力系统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在宏观经济跌宕起伏的情况下继续快速增长,全网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大幅提高,电源结构得到明显优化,为全省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电力保障。截至2009年12月末,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突破3000万千瓦,达3195万千瓦,同比增长23.6%;水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212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66.5%(2008年末为61.2%),领先于全国发展水平。统调电网年末装机2358万千瓦,其中火电953.5万千瓦(含垃圾发电3.1万千瓦),水电1393.525万千瓦,风电7.8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占统调电网装机容量的59.6%(2008年末为52.8%)。
从电量情况看,全省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173.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达12.91%。统调电网完成发电量93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6%。其中,水电完成4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4%;火电完成49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
2009年,送广东最大负荷达到521.1万千瓦,同比增长26%;电量254.8亿千瓦时,增长44.8%;对越送电最大负荷89.09万千瓦,电量41.3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30.2%和30.9%;年内115千伏对老挝送电工程启动运行,年内送电量162.7万千瓦时,最大送电负荷4000千瓦。
(二)全面强化电力市场监管,着力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2009年,我办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维护电力消费者、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培育电力市场合格主体,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认真落实三项基本制度,着力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一是参与云南电网公司与统调发电企业2009年《购售电合同》与《并网调度协议》签订相关工作。2009年云南电网公司与统调发电企业分别签订《购售电合同》与《并网调度协议》79份和82份,已全部向我办备案,签订率和备案率均为100%。二是每季度认真落实全省电力“三公”调度报告制度。三是组织召开4次厂网联席会,及时通报电力运行和相关政策情况,协调解决厂网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四是结合国家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电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云南地方电力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库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认真落实信息披露及相关报告制度,加强电网“三公”调度监管。按照国家电监会有关文件要求,督促电力企业认真做好每季度的“三公”调度交易、网厂电费结算信息披露和上报工作,切实落实电力“三公”调度交易情况报告制度。积极参与电监会组织的跨区跨省电能交易检查,形成分析报告。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制订跨区跨省输电损耗核定办法和电价监督检查办法等。
加强并网运行管理,积极推进“两个细则”实施准备工作。按照电监会统一要求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开展《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前准备工作。成立了云南省实施“两个细则”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两个细则”精神宣贯会议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协调电力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前期技术培训,组织开展“两个细则”知识问答活动等。按照南方电监局出台的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大纲,组织云南电网公司和统调发电厂努力推进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工作。
切实加强电价监管,进一步规范厂网电费结算行为。认真开展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检查,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中旬,对云南省电力企业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云南省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专题报告上报国家电监会。以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不断规范厂网电费结算行为,取得积极成效。
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监管入手,切实强化电网接入和运营监管力度。年内组织对2007、2008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请接入电网相关情况开展专项监管检查,对已投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投资主体及投资费用、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积极参与电监会组织的全国220千伏电网运营情况调研、电网运营监管指标研究及跨区跨省电能交易监管检查工作。继续开展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收集汇总并认真分析研究了2008年度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有关资料。
加强节能减排监管,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开展小火电机组关停监管,督促落实关停计划。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要求做好节能调度信息披露和补偿管理工作。加强差别电价、脱硫电价、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递进式电价和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执行监管力度,督促电网企业切实落实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停、限电措施。积极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上台阶,努力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积极协调火电机组脱硫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努力提高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率。继续加强对发电业务许可证备注事项的跟踪监管,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环保措施。
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努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发展。针对云南省特殊的电源结构,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政策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进一步加强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相关信息报送和披露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电监会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制定、电费结算和电价附加补贴政策研究,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电量电价政策建议,努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充分利用和快速发展。组织开展2008年统调电网范围内竣工投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及电力电量收购情况专项检查。
加快审核发证和许可变更工作进度,基本普及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2009年全年共受理发电许可申请372家,审核发证358家,搁置14家。全年颁证总数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发证企业当中总装机容量25MW以上报会资质中心复核27家,6MW-25MW的98家,1MW-6MW的146家,1MW以下的87家。截至2009年末,云南省发电企业累计取证687家,持证经营电站超过1000座,基本完成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普及工作。此外,总计完成了148项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其中供电类119项,输电类1项,发电类28项。电力业务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加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审发工作,努力培育合格市场主体。2009年全年正式受理申报资料75家,其中准予新证申请许可44家,登记事项变更15家,许可事项变更15家,注销1家。在现场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现场检查规范》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和公告执行的力度,有效规范了主要市场主体,取得了很好效果。截至2009年底,全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单位共计133家,其中一级企业4家,二级企业7家,三级企业30家,四级企业66家,五级企业28家。针对外省企业在滇开展电力施工业务的实际,2009年继续开展省外在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资质情况备案工作,共完成45家省外在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资质情况备案。11月,组织召开省外在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动态监管工作座谈会,着重开展市场准入监管法律法规宣贯,取得良好效果。
认真组织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效规范电力工程市场。4月-8月,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工作,组织云南省电力承装(修、试)行业协会专家审查了102家企业的自查报告,对8家供电单位和32家承装(修、试)持证单位开展了现场抽查。检查过程中对3起违规事件认真进行了查处,对3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和日常性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7年8号公告的执行力度,提高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认真开展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考试组织和颁发管理工作,电工持证进网作业比例和意识有了进步提高。
(三)着力强化安全监管,为云南电力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我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指导原则,在全省电力电量屡创新高、电网结构日趋复杂等情况下,深入电力生产一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集中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全面完成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保供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任务。2009年,全省电力系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未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实现了“33211”(“三杜绝、三防止、二控制、一维护、一确保”)电力安全监管年度目标。
针对2009年我省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专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把国家电监会和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始终把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作为电力监管的首要任务紧抓不放。3月31日,组织召开云南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确定了2009年云南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总体目标和六项重点工作措施,并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出全面安排。
狠抓落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安排及有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电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电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逐一加以落实。督促电力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了云南中小水电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十二类突出的共性问题以及受检企业存在的特殊问题,分别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针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及规范管理、供电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及自备应急电源等重点监管内容,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部署安排和督促落实2009年云南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云南电力报社合作开展全省电力行业“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征文活动等,切实把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收到了良好成效。
突出重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将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作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突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水电站大坝安全以及电力应急平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变事后处置为事前控制,及时修订了《云南省电力典型不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将电力生产一般人身伤害中的重伤、恶性电气误操作、电网振荡事件等纳入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范围。通过对不安全事件的收集、分析和研究,总结事故发生规律及潜在原因,及时提醒和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年内组织对南网特高压试验研究基地、云广±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楚雄换流站、滇能楚雄公司在建重点电力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对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和滇能控股公司下属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管理工作实施专项检查,督促电力企业及时做好水电站大坝防汛准备工作,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4月下旬组织开展了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重点督促供电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增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继续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先后对曲靖发电有限公司、大风坝风电场、者磨山风电场以及德宏弄另电站等一批发电企业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督促受评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缺陷,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微观基础,着力提高全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
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国庆六十周年活动保供电任务。一是及时传达上级部署和要求,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管检查。二是督促各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保电应急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重要用户和重要活动场所保电方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细化应急准备工作。三是督促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机组安全发电;督促电网企业加强调度管理,加强对重要变电站、重要输电线路和二次装置的巡检和维护,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省电力系统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有条不紊地实施保电方案,落实保电措施,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保电任务。
时时提醒,加强典型不安全事件通报。年内及时修订了云南电力典型不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开展典型不安全事件信息整理和公开通报工作,在全省电力行业分时段通报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各类典型不安全事件的主客观原因,督促电力企业管理者和出资人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安全。面对日益复杂的安全形势和日趋繁重的监管任务,我办始终注重与系统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良好工作协作关系,积极沟通,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保安全。积极配合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加强水电站大坝监管,促进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水电站大坝下闸蓄水验收等工作,积极提出加强大坝运行观测、规范管理及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编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上水平;与气象和水文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我省主要流域和区域的气象、水文信息,指导电力企业加强对冰冻、暴雨、大风、雷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主动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应急办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系,积极协助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按照“三电”斗争的需要及分工,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电力行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改善电力安全生产环境。
积极应对,不断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积极促进全省电力行业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零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信息传递快速、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分解到人、应急处置迅速,确保了重要节假日期间云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积极参与省级电网电力应急预案修编、审定等工作,并在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安全检查等专项现场检查过程中,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不断改进和加强电力应急工作,着力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
(四)关注民生用电,强化供电监管
2009年,我办以电力普遍服务和保障“三农”用电为重点,积极宣贯供电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供电监管工作,努力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和电网覆盖无电户进程,督促供电企业不断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认真开展供电常态监管工作,努力提高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水平。6月份组织对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及下属楚雄市供电有限公司、禄丰供电有限公司、元谋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牟定供电有限公司进行供电服务现场检查。10月份组织对云南电网公司玉溪供电局及下属华宁供电有限公司、通海供电有限公司、新平供电有限公司三个县级供电企业进行供电服务现场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受检供电企业自查汇报,到电力呼叫中心、营业厅、业扩报装中心、市场营销部、变电站、地调、抢修班等生产一线现场检查工作,查阅资料,听取意见,抽查电压监测点。从检查情况看,受检供电企业比较重视供电服务工作,供电质量符合《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要求,供电服务总体情况较好,供电市场行为基本符合要求,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对电力的需要。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限期整改。
创新检查方式,认真开展年度供电检查。2009年,南方区域年度供电检查采取交叉检查方式,云南省年度供电检查工作由南方电监局牵头,昆明电监办配合。昆明电监办牵头负责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年度供电检查。云南省检查工作从7月13日开始至7月24日结束,共抽查了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红河供电局、西双版纳供电局三个州(市)级供电局和安宁供电有限公司、曲靖供电有限公司、勐海供电有限公司三个县级供电企业。7月13日至7月25日,昆明电监办会同南方电监局广西电力业务监管办公室对广西电网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公司及地方独立的部分供电企业进行了年度供电检查。接受现场抽检的单位有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北海供电局、钦州供电局、田东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苍梧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百色市市属供电企业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检查组认真听取供电企业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工作人员,到供电营业厅(所)、电力呼叫中心等开展现场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圆满完成了检查任务。检查结束后,按照电监会的统一要求形成了《2009年供电检查报告》(云南省)和《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供电检查情况》。
组织开展现场复查,推动供电企业切实提高服务质量。2月份,我办组织检查组对云南电网公司曲靖供电局2008年供电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促进供电企业不断改善供电服务管理体制,规范供电市场行为,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针对电监会《2008年供电监管报告》中提到的“陆良供电有限公司供电所布点不合理”问题,经认真协调和督办,陆良供电有限公司新建的马街供电所于8月26日正式启用,极大方便了当地农村群众报装、报修、缴纳电费等需要,得到群众好评。
突出重点实施监管,努力推进客户受电工程市场化进程。为不断完善现有客户工程管理制度,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探索电力工程市场准入与退出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客户工程“三不指定”,我办选取省内客户工程业务量最大的昆明供电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4月份组织了专项监管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昆明供电局在客户工程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控制和优化、客户工程市场主体引入、客户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同时也存在客户工程市场份额明显集中化、客户工程信息公开透明度和时效性不够等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有效推动了全省供电企业客户工程的市场化、规范化进程。
重点关注民生用电,积极推动农村无电户通电工作。2009年,我办选取西双版纳供电局供电范围内690户无电户通电工程为督办重点,推动全省6万户无电户通电工程的加速实施。3月下旬,办领导带队对西双版纳供电局电力普遍服务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深入边远山寨听取群众意见,协调各方关系,督促项目实施,并对该局无电户通电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办检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9月9日,勐海县勐混镇勐岗新寨终于正式通电。至此,西双版纳供电局供电营业区域实现了户户通电目标。
积极协调配合,开展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试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电监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部署,我办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组建了云南省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联合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职责,并逐步开展了认证专家库建设等相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电力稽查,建立健全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随着电力市场主体、结构和利益矛盾的进一步复杂化,电力监管工作呈现出监管范围扩大、监管对象增多和监管难度增加的趋势,对电力稽查、电力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调处、电力争议仲裁等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2009年,我办严格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阳光监管,着力加强电力稽查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机制,加强电力稽查工作。一是组建了昆明电监办行政处罚委员会,建立了罚没收入银行帐户,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相关法律文书,初步建立起电力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电力稽查工作,对3起电力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强力规范电力市场正常运行秩序,一定程度上震慑了不良市场主体,营造了守法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了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投诉举报受理调处机制,提高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事项受理、登记、办理相关文书和程序,完善案件跟踪督办、回访工作机制,提高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截至12月31日,12398投诉举报热线接受投诉及咨询39965次,其中有效投诉33起。这些投诉中,我办直接办理6起,转电力企业处理25起,转政府部门处理2起,所有投诉都得到妥善处理,达到了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目的。
一年来,云南电力监管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省电力系统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我代表监管办对大家一年来作出的巨大贡献和支持配合表示真诚的感谢!
二、2010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安排
过去一年,全省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加速发展,取得了很多可圈可点的出色成绩。今年,宏观经济形势总体趋稳,省内外用电需求呈现出了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由于60年一遇的严重干旱影响,使我们重新陷入了严重缺电的困境。从目前形势看,旱情仍在持续蔓延和加重,全省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极大的威胁和影响,也给我们电力系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水电发电量的持续减少,支援农业抗旱用电量和向省外购电量的增加也将直接影响全系统的收益,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省入汛可能要推迟到5月中旬以后,困难局面将进一步持续。另外,尽管目前宏观经济上行态势明显,但仍然面临国内外市场的多种变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节能减排的压力越来越大,电力行业上下游产业也日趋复杂多变;加上我们云南特殊的水情、煤情和统调电网日益加大的安全运行风险等因素,意味着我们今年的工作仍将面临很多的问题和困难。
从电力监管工作的角度来看,尽管仍然存在环境、体制、市场等多方面的困难,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没有变化,整个改革进程仍在深入之中。电力监管工作的任务在不断加重,难度在不断加大,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之多也是前所未有。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固基础、开新局、促发展的重要一年。李克强副总理年前视察电监会时的重要讲话和旭东主席的工作报告,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电力监管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电力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云南电力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市场监管、供电监管、行政执法和自身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电力监管职责,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下面,我分五个方面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着力提高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大力推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探索电力安全执法新思路、新途径,督促电力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推进全网安全管理 “一体化”进程。突出对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骨干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管,突出对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电厂的监管,突出对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的监管,突出对新并入云南电网公司管理的县级电力公司的监管,防止发生冲击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严重事故。将安全监管工作重心前移,重点关注基层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和电力市场交易中潜在的安全风险。继续做好新建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可靠性中心做好电力可靠性监管。
着力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密切关注电网运行新动态,积极研究探索对云广±800千伏直流输电和其他跨境跨区跨省输变电工程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着重防范由于电网结构变化、电网管理体制改变和局部电网事故等原因诱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参与制订重大活动安全保电规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保电工作。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和脆弱性评估工作,参加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规范,完善电力二次系统防护标准体系。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对变电站全站失压、发电厂全厂对外停电以及电网振荡事故的有效防范。
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落实电力建设施工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监管,努力提高电力建设队伍安全素质和施工安全水平。
加强水电站运行安全监管。加强水电站机电设备管理和运行安全监管检查。参与修改完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继续组织开展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检查,配合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定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今天会议特别安排了电监会制作的俄罗斯萨扬-舒申斯克水电站严重安全事故资料片,对于水电站众多的我们来说尤其有警示意义,等会儿请大家认真看一看。
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努力促成省政府尽早修订我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调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督促各州市尽快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综合演练等工作,努力提高全省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监管,促进重要电力用户提高电力应急能力,加强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建设,做到发、供、用合力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电监会部署,落实电力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加强电力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积极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对电力上下游产业发展态势和电力工业内在发展规律的研究,不断改进对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掌握电力供需、电煤供应、来水蓄水等情况变化,进一步做深做细电力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逐步建立电力企业财务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和电力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继续做好许可证审发工作。以宣贯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为重点,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抓手,以许可管理工作实现动态、持续监管为目标,继续推进电力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持证经营和持证从业,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云南电力监管实际的许可管理制度。形成监管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探索许可证在市场准入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自律、保障电力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加强发电市场监管。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发电业务监管办法、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合同备案、联席会议、信息披露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组并网运行管理。加强电能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做好跨省电能交易监管相关工作。加强购售电合同和市场规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着力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电网监管。强化电网公平开放和电力“三公”调度监管。积极参与电力调度监管办法和电力“三公”调度评价标准的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对电力市场运行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督促电力调度机构等严格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着力解决厂网之间、用户和电力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着力加强对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有效监管,从统调电网年度运行方式研究制定阶段开始监管介入,实现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的转变。继续组织好厂网联席会议,着力加强厂网交流,积极化解矛盾冲突,努力构建和谐厂网关系。
加强供电市场监管。切实抓好《供电监管办法》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供电监管检查,严肃查处供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创新供电监管方式,积极探索供电监管常态机制。研究制定符合云南实际的农村供电可靠率和农村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分类指标体系。更加贴近群众、贴近一线开展供电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县级电力公司的检查、培训和督促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县级供电企业电能质量指标、供电可靠率和供电服务水平。继续认真督办无电人口用电工程的开展,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民生用电。加强对供电企业开展农村配网建设、切实服务“三农”、努力改善农村用户供电质量和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的监管。加强供电用户工程“三不指定”监管,推动供电企业进一步开放客户工程市场,规范信息披露和流程管理。选择部分供电企业开展“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反馈管理”试点工作,切实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电力价格财务监管。积极参与《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制订和《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输配电成本核算行为,加强成本信息披露监管。配合电监会做好跨省区输电损耗调查、输电价格核定等相关工作。按电监会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厂网电费结算监管,规范电力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继续做好电力工程造价监管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电监会年度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和厂网电费结算情况跨省跨区交叉检查。进一步做好电力监管统计工作,为电力监管决策服务。
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建立和完善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报告及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加强电网企业相关信息报送和披露监管工作。参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研究制订。组织开展统调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运项目接入工程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规划、出资、竣工结算、施工资质等相关情况。针对我省实际开展可再生能源交易政策研究,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和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时移送并积极协同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云南地方电力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库,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打好基础。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重加大对城农网改造工程和中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的集中整治力度。
(三)着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全省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争取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努力实现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合作多赢和安全、效益双丰收。
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积极配合南方电监局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继续探索建立多级、多边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有效途径,努力为省级及以下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平台建设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协调各方扎实做好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工作,促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进程。
积极参与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十二五”电力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的调查研究与拟订工作。参与和配合国家电监会组织开展的电力市场建设、输配电价改革、农电体制改革、输配电体制和调度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实施,按国家统一部署和监管职能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推进改革进程。
(四)进一步强化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电力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加大行政执法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按电监会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创新工作方式,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电力违法违规案件,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电力稽查工作,维护电力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建立稽查工作与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等衔接联动机制。配合公安、质监、环保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事项登记、受理、查处相关工作文书和程序,完善案件跟踪督办和回访工作机制,提高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认真做好电力争议调解和裁决工作,及时化解电力纠纷。
努力做好电力监管法制建设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和参与《电力法》、《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电力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意见征集、修订、起草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学法工作,认真处理好电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稽查、争议调处、信访接待、政府信息披露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
进一步督促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继续督促落实小火电机组关停计划。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促进完善配套监管规章和办法,做好节能调度信息披露和补偿管理监管等工作。继续加强差别电价、脱硫电价、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递进式电价和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执行监管,督促落实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停、限电措施。积极推动需求侧管理,努力减少损耗,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积极协调脱硫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率。继续加强对发电业务许可证备注事项的跟踪监管,督促电力企业切实落实脱硫减排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主要是要进一步完善电力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在国家电监会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力监管报表制度、许可制度、稽查制度、处罚制度、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努力提高电力监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整合检查活动,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增进监管效果。按电监会统一部署加强电力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制度和方式,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科学监管、阳光监管。
同志们,电力监管工作不只是监管机构一家的事情,而是全省电力系统共同的事情。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团结合作,才能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厂网关系,才能有效维护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为全省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进步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也赢得自身的健康快速发展。新的一年,我们全系统要上下一心,努力奋斗,迎接挑战,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灿烂的成绩。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