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云南省能源局
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做好2024年云南电力防汛抗旱工作,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2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筹谋划电力防汛抗旱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10周年。各州(市)电力主管部门、各电力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云南电力安全保供和防汛抗旱复杂形势,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增强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系统谋划、科学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落实责任,全面贯彻国家和云南省防汛工作要求,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
二、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汛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电力企业要压实防汛抗旱责任,结合生产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整改闭环。电网企业要重点加强对重要输变电线路和低洼场站设备的巡查,坚决杜绝倒杆断线、设备故障等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水电企业要重点排查各类挡(泄)水建筑物、承压管道、闸门、启闭机及其应急电源、通讯系统等设施设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隐患,特别是要对可能发生的流域性特大洪水做好充足准备,提前采取针对性防御措施,确保大坝度汛安全。火电企业要重点排查厂房、灰场、煤场、液氨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确保排水泵机和防雷设施安全可靠。新能源及电力工程各参建单位要重点排查项目周边地质灾害及基坑、渣场、工程边坡、施工营地等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各州(市)电力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汛情特点和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开展汛前督查检查,加强对电力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汛前措施落实到位。
三、科学应对,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各电力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各类灾害预警信息,主动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联动,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妥善处置应急事件。要健全预案体系,完善制度措施,汛前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提升预案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的理念,立足极端情况,充分准备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有力提升应急处置效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严肃查处脱岗、离岗等擅离职守行为。要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限、方式、内容等要求,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现象发生。
各州(市)电力主管部门、各电力企业要认真做好汛前、汛后工作总结,将汛前准备工作落实、汛前检查、隐患整改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情况和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20日前和9月15日前报送至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云南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