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策通知>
关于清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电网企业不合理代收费用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栏目:政策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文中所述:“四、规范配电网运营,平等履行社会责任。试点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应当承担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要求,相关电力企业及增量配电网企业应按照此条款执行。详见: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1711/t20171124_962598.html?code=&state=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