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暨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贯会,云南省能源局有关处室、各电力企业、各主要在建电力工程建设单位、乌东德、白鹤滩水电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二级以上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等共计2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通报了“11·24”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介绍了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建议,并对《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宣贯培训。 我办分管领导指出:各电力企业要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对照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要深入学习宣贯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电力安全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我办主要领导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电力企业一是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三是要狠抓落实,层层压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四是要再接再厉,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