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云南省弃水弃风弃光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排,为了解2017年云南省弃水弃风弃光情况、核实各有关发电企业弃水弃风弃光电量上报的准确性,11月21日至12月1日,我办对弃水弃风弃光情况严重的流域、地区、厂站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
本次现场核查按照“双随机”要求确定了被检查的单位。检查组先后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全省统调发电企业数据报送情况;赴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召开澜沧江流域水电站弃水情况核查会,功果桥、小湾、漫湾、大朝山、糯扎渡电站参加,核查澜沧江流域弃水电量报送准确性;赴云南华电金沙经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召开金沙经流域水电站弃水情况核查会,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电站参加,核查金沙经流域弃水电量报送准确性;赴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核查其下属电站弃水弃风弃光电量报送准确性;赴丽江供电局核查地区小电弃水、弃风、弃光管理和数据统计情况,并对丽江地区关坡电站、华坪县密落槽子光伏电站、宁蒗县牦牛坪风电场开展现场核查。 截止2017年11月20日,云南电网累计产生弃水电量286.85亿千瓦时,预计全年弃水电量290亿千瓦时左右;云南电网累计产生弃风电量5.73亿千瓦时,预计全年弃风电量6.0亿千瓦时左右;云南电网累计产生弃光电量1943.98万千万时,预计全年弃光电量2220万千瓦时左右。 通过开展本次现场核查工作,我办对我省弃水弃风弃光电量报送与统计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并在核查工作中发现了地调小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在数据计算和报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办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 |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开展2017年弃水弃风弃光电量现场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