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云南统调电网2009年三季度 厂网电费结算情况的报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 根据《关于加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监管的通知》(办价财〔2008〕8号)和《关于〈加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监管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现将云南省统调电网2009年三季度厂网电费结算有关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如下: 经与电力企业核实,三季度厂网电费结算无争议。2009年二季度云南电网公司购电量为232.6亿千瓦时,平均购电价239.81元/千千瓦时;应付电费557823万元,未付电费为0万元,付费率达100%;去年同期应付电费为518157万元,未付电费13232万元,去年同期未付电费占应付电费比重为3%。 截至2009年三季度,云南电网公司购电量为608亿千瓦时,平均购电价257.56元/千千瓦时,应付电费1565170万元,未付电费0万元,付费率达100%。 特此报告。 附件:1.2009年三季度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2.2009年三季度厂网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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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电监价财〔2009〕178号
发布时间:200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