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2009年3起行政处罚案件 备案的报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稽查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稽查函〔2009〕006号)文件要求,现将昆明电监办2009年3起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如下: 一、孙德龙涉嫌伪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案 昆明电监办资质处2009年6月3日上午在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进行“两项许可制度”的检查中,发现由恒能电气安装服务部总经理孙德龙提供的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涉嫌伪造。经我办立案调查,发现孙德龙伪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事属实,证据确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将此案件移交楚雄州公安局依法调查处理。具体案件见附件1。 二、云南省以礼河实业有限公司无证承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一案 昆明电监办资质处2009年7月17日在云南省以礼河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两项许可制度”的检查中,发现其存在无证承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等问题。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6号令)第七章三十八条规定,我办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一万元;2、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尽快到我办申请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体案件见附件2。 三、昆明西亚恒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在公司资产、专业人员、设备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许可证等级标准后,未按时报告、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案 昆明电监办资质处2009年6月19日在昆明西亚恒电气安装有限公司进行“两项许可制度”的检查中,发现其公司资产、专业人员、设备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许可证等级标准后,未按时报告、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办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公司警告;2、限其于2010年12月3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整改完毕。具体案件见附件3。 附件:1.孙德龙涉嫌伪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 案 2.云南省以礼河实业有限公司无证承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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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电监稽查〔2009〕168号
发布时间:200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