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云南统调电网2009年二季度
厂网电费结算情况的报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 根据《关于加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监管的通知》(办价财〔2008〕8号)和《关于〈加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监管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现将云南省统调电网2009年二季度厂网电费结算有关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如下: 经与电力企业核实,二季度厂网电费结算无争议。2009年二季度云南电网公司购电量为206.3亿千瓦时,平均购电价273.22元/千千瓦时;应付电费563657万元,未付电费为6248万元,未付电费占应付电费比重为1%;去年同期应付电费为421815万元,未付电费17098万元,去年同期未付电费占应付电费比重为4%。 2009年上半年,云南电网公司购电量为375亿千瓦时,平均购电价268.58元/千千瓦时,应付电费1007347万元,未付电费6248万元,未付电费占应付电费比重为0.6%。 特此报告。 附件:1.2009年二季度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2.2009年二季度厂网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
昆电监价财〔2009〕130号
发布时间:200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