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楚雄辉耀电力工程公司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
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意见的通知 楚雄辉耀电力工程公司: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资质〔2009〕16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办检查组对你公司开展了2008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公司2008年度在工程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承装(修、试)工程分包管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持证人数不足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需及时加以整改完善。现将有关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对《电力监管条例》及其配套法令法规不熟悉,对与企业依法经营相关的《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缺乏足够了解和研究,公司核心业务相关的《工程管理办法》、《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存在较多法律风险和漏洞。 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活动,认真学习《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以及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6号令)、《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15号令)和《关于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管理的公告》(电监会第8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 尽快重新修订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等核心管理制度和办法,增加执行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的管理办法。 二、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大部分承揽工程由母公司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发包,但两个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无效合同。此外,还将工程分包给资质挂靠在省外承装(修、试)电力企业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队,所签署工程分包合同均为无合格主体的无效合同。 建议:加快企业主辅分离工作。认真清理、规范工程分包合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档案制度,在加强制度学习和宣传的同时,加强并提高合同管理和工程档案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员工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 三、作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承揽单位,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分包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严重不符合管理需求,公司作为工程承揽单位对其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分包行为的管理严重缺位,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不但未对这些企业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还多次出现以劳务分包形式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承担,甚至违规将少数工程整体分包。 建议:立即停止违法违规活动,违法违规承揽企业必须停工整改,吸取教训。在工程分包过程中必须严格资质审查,审核分包队伍资质时要求劳务供方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工程过程管理中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坚决杜绝类似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省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承装(修、试)持证企业应尽快来我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部分从事进网作业的电工未能持证上岗,较突出地存在安排无证人员从事进网作业的情况。同时对承揽劳务分包工程企业的进网电工持证作业行为未作严格要求和管理,无证从事进网作业的违规情况较为突出。 建议:尽快完成应取证员工数量的汇总统计工作,按工种和岗位职责进行认真筛查,制定出分批分期、落实到月度的进网作业电工持证培训及取证计划,作为整改计划的一部分上报我办。同时加强对承揽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不得再安排未持证电工违规进网作业。 望引起重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尽快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和详细整改计划及时报送我办。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
昆电监资质〔2009〕115号
发布时间:2009-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