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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电监资质〔2009〕112号
发布时间:2009-08-14 来源:昆明电监办 栏目:政策通知
 

昆明电监办关于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

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意见的通知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资质〔200916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办对你局(包括楚雄市供电公司和禄丰县供电公司)开展了2008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发现你局2008年度按照两项许可制度的规定要求,开展了学习宣贯,组织实施了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有所增强。但在承装(修、试)许可证执行监督、电工进网作业行为规范等方面也存在问题和不足,需加以整改完善。现将有关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对《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6号令)、《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15号令)等配套法令法规的学习及宣贯工作不够深入。国家电监会第8号公告等新规定在2006年发布后,相关管理制度仍未完善。如未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管理中将承揽工程企业是否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设为业务承揽单位资质审查的必要条件。对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过程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活动,认真学习《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6号令)、《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1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和员工的依法经营意识。在完善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的同时督促各县级供电单位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承揽工程企业资质审查程序和管理办法,审查资质标准中明确地将承揽工程企业是否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设为工程承揽单位资质审查的必要条件,并对各自区域内的工程承揽单位和工程业主做好两项许可制度的宣贯工作。

二、由于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建设和市场环境条件培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008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与国家电监会第8号公告的规定要求有差距:未及时通过培育或引入资质合格、数量合适的市场主体,建立并完善市场管理规则等有效办法,对区域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市场进行有效过程管理。具体表现在: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过程中,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存在将承装(修、试)工程发包给超越承装(修、试)许可范围的企业承担的情况。工程招标流程管理执行不规范,招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列为基本资质条件并进行严格审查,被邀标的企业多数没有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大部分工程为多经企业承揽且在检查期内属无证承揽。

(二)楚雄滇中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区域内主要持证单位,2008年承揽的工程存在劳务分包不规范的情况。楚雄辉耀电力工程公司作为楚雄州电力公司的子公司,承揽了区域内多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和客户工程,并存在将承揽工程整体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情况。云南禄丰万达电力线路安装有限公司作为禄丰县供电公司的多经企业,承揽了区域内多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和客户工程。以上多经企业的经营行为亟待规范。

(三)在规范客户工程管理过程中,也未能很好地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营业厅向社会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名单中,由恒能电气安装服务部提交的陕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的资质材料经核查为虚假材料,该材料中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等资质证书系伪造。恒能电气安装服务部通过这一严重违法手段,骗取了承装(修、试)市场资质合格单位资格,经营业厅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公众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有个别在滇外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没有按照昆明电监办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导致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客户工程管理中相关制度执行不严和过程监督不力。

建议:加快承装(修、试)市场的开放,尽快完善市场开放规则与办法,完善相关过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资质合格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引入,建立起规则公开透明、监督严格、市场主体数量和资质合格的承装(修、试)市场,营造公平、公开、无歧视的市场环境。近期应尽快督促各县供电公司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意见,及时中止部分未持证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敦促无证企业及时到我办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经营。县级供电公司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违规活动,正在施工工程必须停工整顿,认真整改,吸取教训,严格执行资质预审制度,工程过程管理中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无证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时向我办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申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三、从事进网作业的电工多数未能持证上岗,持证比率低,且有部分进网作业电工持有的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存在着较严重的无证人员从事进网作业的情况。同时,对承揽工程企业和分包企业的进网电工持证作业也未作严格要求和管理,无证从事进网作业的违规情况较为突出。

建议:尽快完成应取证员工数量的汇总统计工作,按工种和岗位职责划分进行认真筛查,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分批分期、落实到月度的进网作业电工持证培训及取证计划,作为整改计划的一部分上报我办。同时加强对工程分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通过有效的过程管理把好关,不得再安排未持证电工违规进网作业。

望你局高度重视检查所发现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尽快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和详细整改计划及时报送我办。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