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集中开展电力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督促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09〕33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云安发电〔2009〕2号)的要求,我办将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督促检查,重点对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安排,推动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查处三违、防止事故、防范风险的情况,尤其是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安全度汛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可控在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设备、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的完好情况;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氢气站、油库、燃煤电厂贮灰场大坝、消防系统等设备和设施的依法合规使用情况以及电力二次系统及其安全防护情况。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从业人员电力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情况;电力企业危险源辨识与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电力安全机制体制建设、电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及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情况。 二、督查时间安排 (一)2009年7月6日至7日,督查华电云南公司,华电昆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石龙坝发电厂。 (二)2009年8月10日,督查国电云南分公司,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开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检查华电系统 李现武 国家电监会昆明电监办 专员 杨新红 国家电监会昆明电监办综合处 处长 李贵阳 国家电监会昆明电监办安全监管处 处长 高 进 国家电监会昆明电监办供电监管处 副处长 赵应团 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刘国文 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专责 曲 直 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专责 第二组:检查国电系统 周光灿 国家电监会昆明电监办 副专员 李贵阳 国家电监会昆明电监办安全监管处 处长 陈 帆 国家电监会昆明电监办资质管理处 副处长 赵应团 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刘国文 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专责 曲 直 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专责 四、督查要求 (一)请各有关电力企业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做好现场督查准备工作。 (二)请为进入生产现场的检查组成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交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 联系人:李贵阳 13808747508 传 真:0871-3011560 电 话:0871-3011543 邮 箱:ligy@serc.gov.cn 特此通知(以传真件为准)。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
昆电监安全〔2009〕98号
发布时间:200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