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
目接入电网情况检查的通知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以及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2009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握好“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抓改革、增活力,重民生、促合谐”工作原则,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电力行业的冲击,做好电力监管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安排,我办决定对全省2007年及200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07年及200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电网企业提出接入申请的情况,尚未允许接入的情况及原因。 (二)2007年及2008年已投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前期的有关工作、投资主体及投资费用、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和工程运行管理等情况。 (三)《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监会2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3号)等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 (四)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及200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投资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意见。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我办组织,以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请云南电网公司和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要求总结2007年及200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出接入电网申请的情况,尚未允许接入的情况及原因,已投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建设情况,并填写相关表格,形成自查报告。6月15日前,请将自查报告报送我办价财处。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22日—6月26日) 我办将对你们报送的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结整改阶段(6月30日—12月31日) 根据检查的情况,我办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你们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按期整改的事项要拟订整改计划,并报我办备案。整改结束要及时向我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项 请云南电网公司和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安排一名工作联系人,6月10日前将联系方式反馈我办。 联 系 人:钟海涛 电 话:0871-3067871 传 真:0871-3011556 电子邮箱:zhonght@serc.gov.cn 附件:1._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申请及尚未允许接入情况统计表 2._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建设情况表 3.施工企业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
昆电监价财〔2009〕85号
发布时间:2009-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