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转发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各电力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现将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企业生产任务和特点制定落实“三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要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及时纠正违章作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 请各电力企业于5月25日17:00前将“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报送昆明电监办。从5月份起,请于每月15日17:00前报送本企业“三项活动”开展相关情况。11月25日17:00前,请将本企业“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我办。 联 系 人:周海果 电 话:0871-3011541 传 真:0871-3011560 电子邮箱:zhouhg@serc.gov.cn 特此通知(以传真件为准)。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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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电监安全〔2009〕65号
发布时间:200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