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开展汛前大坝安全检查的通知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根据《昆明电监办关于开展汛前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的通知》(昆电监安全〔2009〕23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公司水电站大坝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详见《昆明电监办关于开展汛前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的通知》(昆电监安全〔2009〕23号)。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组成员 李现武 昆明电监办 专员 杨新红 昆明电监办综合处 处长 李贵阳 昆明电监办安全监管处 处长 四、检查要求 (一) 请按照《昆明电监办关于开展汛前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的通知》(昆电监安全〔2009〕23号)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提供书面自查报告。 (二) 请按相关要求,组织好配合检查相关工作。 (三) 请为进入现场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向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交代必要的安全事项。 联 系 人:李贵阳 联系电话:0871-3011543 13808747508 特此通知(以传真件为准)。 |
昆电监安全〔2009〕50号
发布时间:2009-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