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转发国家电监会关于报送 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报送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的通知》(办价财函〔2009〕28号)的要求,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2008年度的《电价执行情况报告》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编写,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请在报告中增加说明。 二、请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报附件表格,分表盖章。 三、各集团公司或分公司请汇总后报送。 四、请于 联系人:钟海涛 电 话:0871-3067871 传 真:0871-3011556 邮 箱:zhonght@serc.gov.cn 地 址:昆明市拓东路45号世博大厦24楼昆明电监办价财处(650011) 附件:1、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 2、关于报送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的通知 3、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报告联系人回执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及格式
要求 一、基本情况 发电企业部分:包括2008年度上网电量完成情况、上网电价执行情况等。 电网企业部分:包括2008年度购售电合同签订情况、电量完成情况、基金及附加完成情况、国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含上网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销售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执行情况等)。 二、电费回收情况 发电企业部分:2008年上网电量电费回收情况及相关费用收支情况。 电网企业部分:包括从用户侧回收情况和向发电企业支付电费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电价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的矛盾及其他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
昆电监价财〔2009〕30号
发布时间:2009-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