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
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 一、“两个范本”签订时间应在当年的一季度前完成。云南电网公司应在每年3月底前,将所签订的“两个范本”报我办备案。 二、“购售电合同”所涉及到的电费结算内容及时限必须符合“暂行办法”有关要求。 三、“两个范本”所涉及到的考核内容必须符合“细则”有关规定,若双方约定的考核内容超出“细则”规定内容,双方可协商确定。 上述要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钟海涛 电 话:0871-3067871 传 真:0871-3011556
主题词:综合 电力 购售电合同△ 并网调度协议△ 通知 国家电监会昆明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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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电监价财〔2009〕13号
发布时间:2009-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