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转发南方电监局关于电力“三公”调度交易
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报告内容及格式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南方电监局《转发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报告内容及格式〉的通知》(南方电监市场〔2009〕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填报过程中,请尽量使用国家电监会网页上提供的模版,不要自行变更填报指标项,不能填报的指标项须有说明,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请各有关电力企业(发电集团公司)落实具体负责人及联系人,并于 联系人:钟海涛 电 话:0871-3067871 传 真:0871-3011556 邮 箱:zhonght@serc.gov.cn 地 址: 昆明市拓东路45号世博大厦24楼 邮 编:650011
附件:转发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报告内容及格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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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电监价财〔2009〕8号
发布时间:2009-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