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监办关于开展云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云南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资质〔2008〕18号文)的部署与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发挥许可证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积极作用,我办决定开展云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范围内从业,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等行为。 2、被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或资产、专业人员、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其不符合许可等级标准,是否按规定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3、电网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是否建立健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使用制度,是否有效贯彻国家电监会第8号公告。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发包单位是否存在限制市场竞争的规定或行为,具体工程发包是否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等问题。 5、在电力设施业务发包单位相关管理制度中,是否存在限制竞争的规定或条件;在具体工程发包中,是否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1、进网作业电工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业,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 2、持证电工是否存按规定续期注册。 3、企业是否存在安排无证人员或未按要求注册的持证人员进网作业。 二、检查安排 检查工作由昆明电监办统一组织,时间从5月下旬开始,到8月下旬结束,共分3个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阶段。 1、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检查内容,各企业认真开展依法经营和整改意见落实的自查工作,完成企业自查报告,以递交、邮寄或传真等形式报送昆明电监办资质处。 时间安排: 2、昆明电监办资质处组织审查企业自查报告,制定现场抽检计划和确定抽查企业名单,组织抽查工作小组,做好抽查工作准备。 时间安排: (二)现场抽检阶段。 根据现场抽检计划,昆明电监办组织开展企业实地抽查,对企业上报信息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上报情况不实和未对2007年现场检查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完善的企业进行处理或行政处罚。 (三)整改处理阶段。 在自查和抽查阶段完成后,昆明电监办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编写检查报告并上报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对未按照许可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电力业务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按照国家电监会相关法规进行处理或处罚。 1、将现场抽查意见进行集中整理汇总,形成各被抽查企业整改意见。 时间安排: 2、昆明电监办下发被抽查企业整改意见通知书和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各企业根据整改意见制定并上报整改计划、措施,被处罚企业按照处罚意见接受处罚。 时间安排: 3、收集、整理各企业的整改计划、措施,编写本次检查报告并上报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 时间安排: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寅华 联系电话:(0871)3011545 传 真:(0871)3011554 电子邮箱:yangyh0709@126.com 特此通知。 |
昆电监资质〔2008〕64号
发布时间:200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