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电力企业: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办安全函〔2008〕9号)的安排,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224号(东华电信枢纽大楼) 三、参会单位及人员 (一) 参会单位: 昆明电监办、云南电网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国电云南分公司、华电云南分公司、大唐云南分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云南金沙江中游公司、国投大朝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曲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请云南电网公司通知昆明供电局,国电云南分公司通知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云南公司通知华电昆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到云南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 参会人员: 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基建部门负责人。 请各单位于 (本通知以传真件为准) 联 系 人:周海果 电 话:0871-3011541 13759174613 传 真:0871-3011560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表 |
昆电监安全〔2008〕7号
发布时间:2008-02-28